一、回顾
党的十八大以来,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,我国的脱贫攻坚工作,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!回顾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工作所发生的新变化,所体现的新特征,可以大致概括为以下“三个大”。
(一)脱贫攻坚在取得的成就上——社会意义非常大
脱贫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,是我们党对人民、对历史的庄严承诺。今年是我国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、收官之年。到2020年年底,最终完成剩余551万特贫人口的攻坚任务,这意味着,我们成功啃下了脱贫攻坚中属于“贫中之贫”“困中之困”最后的“硬骨头”。
据国家统计局的报告,啃下“特贫人口”这块“硬骨头”意味着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,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将减少接近8个亿,年均减贫人口规模接近1900万人,标志着我国将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。当前世界上还没有哪一个国家,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,实现如此多的人脱贫,这对我国和全世界都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!
其现实意义在于:我们的党和政府之所以勇敢面对“消除贫困”这一重大挑战,并全力抓好扶贫工作。不单单是为了使贫困群众摆脱物质上的贫困状态,更重要的是要使贫困群体充分享有尊严,成为国家主人,让全体中国人民“一个也不能少”地都过上好日子,以充分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!
(二)脱贫攻坚在改革创新上——力度特别的大
新时代脱贫攻坚之所以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,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的理念是分不开的,这就是:
——“全党上下,转变观念,全方位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‘精准扶贫’这一重大创新理念”。
所谓“精准扶贫”是相对于“粗放扶贫”而提出来的。在过去一个时期内,在我们的扶贫工作中,存在着一个倾向,这就是“大水漫灌、走马观花、大而化之”粗放扶贫方式。这样的粗放扶贫方式使扶贫的惠民措施在落实上打了不少折扣。针对这一问题,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、旗帜鲜明地提出了“精准扶贫”这一崭新的工作理念。这一理念的提出,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提醒我们全党:扶贫开发贵在精准,重在精准,成败之举也在于精准。
回顾新时期扶贫工作的实践,正是由于我们已经建立起了与精准扶贫、精准脱贫相适应的一整套组织制度、保障制度以及一系列干预措施,才使得“精准扶贫”的各项举措不仅落到了实处,而且取得了实效。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,才能全面深入并着实有效地开展好!
(三)脱贫攻坚——中央的大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心中的大事情
我国能在脱贫攻坚上取得如此瞩目的成就,根本上还是因为党中央的高度重视、习近平总书记英明领导的结果。
1.脱贫攻坚——党中央着眼全局提出的大战略
“精准扶贫”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确立的三大攻坚战略之一,是党的新时期“三农”工作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重要组成部分。精准扶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“中国梦”的重要保障。因此,要把“精准扶贫”“全面脱贫”放到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”和“两个一百年”的奋斗目标之中,去思考、去部署。
2.脱贫攻坚——习近平总书记心头始终牵挂的大事情
(1)大就大在:这是一件关乎民生福祉的大事情。习近平总书记曾在考察中谈到,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,将继续大力支持老区发展,让乡亲们日子越过越好;在扶贫的路上,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家庭,丢下一个贫困群众。民生问题无小事,所以自然也就是总书记心中的大事。主动关心民众疾苦、积极解决民生之难,不仅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,也是习近平总书记的情怀担当。
(2)大就大在:这是一项规模巨大的惠民工程。脱贫攻坚工作涉及到1亿左右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的问题。不管是从设定脱贫时间表,还是实现贫困有序退出的难度来看;从扶贫工作评估,到脱贫摘帽验收的跨度来看,脱贫攻坚、精准扶贫都不仅是一项工程,更是一项规模大、难度高的惠民工程!
(3)大而显其重:就要以全党之心,举全国之力,携全民参与,“脱贫攻坚”之“大战略”“大事情”必然会“大成就”“大影响”。我们必将创造出世界减贫史上的新奇迹!
二、展望
回顾过往,努力与成就鼓舞人心;展望未来,机遇与挑战催人奋进!面对脱贫攻坚中变化的新形势、出现的新问题,我们要用新的判断和新的认识来分析并解决。
(一)脱贫攻坚进入新的阶段,我们面临着新的问题,需要用新的判断来统一思想、统一步调。
伴随着2020年脱贫攻坚收尾任务的最后完成,我国的扶贫工作也将进入到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。这个新阶段是:
——由2020年前的“绝对贫困”阶段,进入到2020年后的“相对贫困”阶段。也就是说,我国广大绝对贫困地区中的绝对贫困户,随着扶贫工作的推进、措施的落实、温饱问题的解决,都相继摘掉了“绝对贫困的帽子”,也就变成了相对贫困地区的相对贫困户,进而也就进入了“相对”贫困阶段(即与社会其他阶层相比仍还是贫困的)。
这个新的发展阶段所处的时代,我们将其称为“后精准扶贫”时代。“后精准扶贫”时代的扶贫工作必将呈现出一系列新的特点,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判断,以解决面临的新问题,开创扶贫工作的新局面。
(二)在“后精准扶贫”时代,我们面临着新形势,要求用新判断、新举措来统领扶贫工作
脱贫工作成效如何?群众是最终评判者。在当下这个新的历史形势的转折点上,如何更好地提升“后精准扶贫”时代扶贫工作的群众认可度,进一步激发欠发达地区相对贫困群众发家致富的内生动力,进一步促进脱贫工作的可持续发展。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,可以为我们的具体工作提供方法论上的指导。就扶贫工作来讲,当前关键是要研究和处理好以下三对辩证关系:
第一,要正确处理“暂时绝对贫困”与“动态相对贫困”两
者之间的辩证关系
对于在脱贫攻坚中被摘去贫困帽子的民众来说,只不过是意味着“绝对贫困线”所规定的这个眼前目标被解决了。而今后进一步解决“相对贫困”的目标又将摆上了新的“议事日程”。这就要求我们,一定要正确认识扶贫工作进程中所遇到的:
——“绝对”与“相对”目标、“眼前”与“长远”任务等之间的辩证关系。这为扶贫工作有序地推进、顺利地开展提供非常重要的方法论上的指导!
第二,要正确处理“生存型贫困”与“发展型贫困”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
在扶贫工作中,返贫问题的发生、“脱贫摇摆户”等现象的存在,都表明了仅靠外部输血而短暂解决“生存型贫困”的“扶贫成效”是不稳定的。如果后续扶贫措施没有及时跟进,扶贫工作的重心没能转移到“发展型扶贫”上来,那么,贫困问题的根本解决可能就会流于形式。
这就要求我们:一定要通过健全内部造血功能来扶持解决好脱贫户发展的内生动力。只有把“生存型贫困”与“发展型贫困”两个目标统一纳入到扶贫攻坚的全过程,协同解决,及时跟进,产生扶持内生动力,这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并杜绝返贫现象的发生!
第三,是要正确处理“脱贫攻坚”与“乡村振兴”两者之间的
辩证关系
一方面,“脱贫攻坚”是实现“乡村振兴”的必然要求和题中之意;另一方面,“乡村振兴”则是完成“脱贫攻坚”的应有结果和坚实基础。要把推动“脱贫攻坚”和实现“乡村振兴”辩证统一起来、无缝对接起来、高度融合起来。将“脱贫攻坚”更好、更快地统筹纳入“乡村振兴”战略的总体布局当中。比如:要把“发展型贫困”中的经济脱贫纳入到“乡村振兴”战略中的产业振兴中去解决。
总之,上述通过对三对辩证关系的论述,旨在表明:在当前的新的形势下,在脱贫攻坚处在阶段性转折的关键节点上,我们要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上,审视并思考有关脱贫攻坚工作中具有长期性、根本性、深远性的一些重大关系,做到理清思路、明确方向、继续前进!这不仅是必要的,而且是非常重要的!因为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,做好工作一定要有大局观,正所谓“不谋全局者,不足以谋一域”吗?
(作者系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退休干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