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疑解惑——离退休干部因私出国(境)相关问题
1.问:部机关离退休干部因私出国(境)是否全部需要在人事劳动司备案?
答:根据人事劳动司相关文件要求,部机关司局级以上离退休干部因私出国(境)手续需要在人事劳动司备案;处级及以下人员办理因私出国(境)手续不需要在人事劳动司备案。
2.问:司局级离退休干部要把因私出国(境)证件上交,请问是哪些证件,交到哪里?
答:根据人事劳动司相关文件要求,司局级离退休干部需要上交的因私出国(境)证件包括个人因私护照、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。相关证件统一由农业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签证处保存。
3.问:如果机关司局级离退休干部在因私出国(境)回国后,一个月之内还要再次办理因私出国(境)手续,为方便出行,个人因私出国(境)证件能否暂由个人保存?
答:不可以。根据人事劳动司相关文件要求,司局级离退休干部因私出国(境)必须坚持一事一报,每次因私出国(境)活动结束后,必须在回国十日之内将相关证件上交,否则将通报批评。